Z世代助力海派民乐燃放中国自信******
作者:姜 方
不久前的B站《2023年跨年晚会最美的夜》,由“上美影宇宙”带来的节目《中国人不蹦洋迪》冲上微博热搜,仅在B站点击量就破百万。节目以《大闹天宫》动画开场,伴随嘹亮的唢呐声,场上奏起佤族民歌,融入电音的传统乐器燃情合奏,加上还原《大闹天宫》《哪吒闹海》《牧童》《葫芦兄弟》等“上海出品”动画画面,令不少网友叹为观止。“《天庭蹦迪》《大圣打碟》我愿称作全场最佳”“指挥:托塔李天王”“神仙蹦迪现场”……年轻网友在B站弹幕里,表达了他们对中国动画和创意民乐的认同。
卡塔尔世界杯期间,自得琴社创制的世界杯主题曲视频在海内外视频平台获得了数十万网友点赞。 (自得琴社供图)
眼下,越来越多来自Z世代的创意与活力,助力古老民乐在不断更新中燃放文化自信。去年卡塔尔世界杯举行期间,活跃在上海的民乐团体自得琴社创制的世界杯主题曲视频,在海内外视频平台获得了数十万网友的点赞。“知识与趣味并重!看了视频,我迫不及待地想去学古琴了!”外国网友GaiaMiranda这则英文留言,是中国文化对外吸引力的有力证明。
“自得琴社的演奏视频之所以受到海内外观众欢迎,是因为他们把中国文化和美学视觉结合得很棒。中外观众不仅可以聆听民乐,还能欣赏中国服装和历史,这对中华文化的对外推广起到有益作用。”多年来致力于民乐“破圈”的唢呐演奏家胡晨韵表示,正是大家一起守正创新,中国民乐不断发展和与时俱进,“有更多人发自内心地喜欢上了中国民族乐器,也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愿意来学习演奏民乐”。
最古老也最新潮的民乐正在走向世界
如果说几年前的中国国乐,还是业内人士口中“小众艺术里的小众艺术”,那么近年来归功于国乐人的共同努力,国乐正在逐渐成为一种大众艺术,不仅获得了国内受众的追捧,也在海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自信。
以成员为Z世代居多的自得琴社为例,他们紧跟卡塔尔世界杯这一全球潮流热点,身着中国传统服饰,演奏1998年世界杯主题曲《生命之杯》。视频中既有笛子、唢呐等中国传统乐器,也有非洲鼓、箱鼓等外国乐器,中西乐器交流碰撞出热烈的音符,与世界足球盛会的氛围相契合,中国人的热情好客迎面而来。在国内视频号和海外视频平台YouTube,来自世界多地的网友们,用不同的语言表达了对中国文化的喜爱。海外网友Waterlow56说:“绝对的天才创意!如此有趣,我看了觉得很快乐。”
“自得琴社的这支音乐视频风格生动活泼,成员们用了一些比较夸张的动作、俏皮的表情,可以拉近和世界观众的距离;1998年世界杯主题曲《生命之杯》的旋律,也为全球观众所熟悉,用音乐艺术的方式进行传播,突破了语言的限制,让包括民乐在内的中国古老的传统文化,以最潮的方式走向了世界。”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蔡盈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海外视频平台YouTube上,自得琴社发布的视频累计观看量接近9000万次。2019年改编自国漫《秦时明月》的《空山鸟语》,是自得琴社第一支搭配装束复原的视频,此后自得琴社一直延续“古装配古琴”的模式,改编着他们喜欢的传统名曲和现代音乐。最近几年,从《长安十二时辰幻想曲》、巴赫《G弦上的咏叹调》,到《哈利·波特》主题曲、《愤怒的小鸟》,再到最近的《生命之杯》,自得琴社的视频持续“破圈”,不断引起海内外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根据不同的音乐背景,演员们的每一套服饰几乎都有参考文献,一针一线都十分考究。而在音乐编配上,我们会基于自身乐队配置和民乐特点进行创意改编,没有太明确的条条框框和限制。”自得琴社社长朱里钺告诉记者,成员们平时自己也爱踢球,所以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改编《生命之杯》这首歌曲。“传统文化的创新,离不开Z世代自发的兴趣和爱好,离不开对世界文化的博采众长,离不开对中国文化发自内心的自信与认同。”朱里钺说。
在学者看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要充分体现时代性,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技术形式,通过对世界经典名曲的二次创作、中西合璧的民乐原创作品等方式,让底蕴深厚的传统文化以更新潮、更能引起全世界人民共情的方式走向全球;着重发掘和培养更多像自得琴社一样,能够发挥明星效应,对外推广我国传统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的艺人团体。
破次元引领属于未来的审美潮流
去年,唢呐演奏家胡晨韵举行了一场“吹破次元”的民乐音乐会。《青鸟》《灌篮高手》《好想大声说爱你》等动漫曲目,承载着不少80后90后的青春回忆,很多人带着娃前来听音乐会,大家挥舞着凯迪拉克·上海音乐厅贴心准备好的荧光棒,发出“爷青回”的呐喊。
这场音乐会突出大众性和普及性,名为“吹破次元”,就是希望通过高质量的现场,把很多没有来过音乐厅、没有听过民族音乐会的人引入剧场。“不能光是我们几个演奏专家把民乐给提升上去,那样民乐的路反而会走得很窄。”在胡晨韵看来,不少“网红”国乐UP主也并非专业出身的国乐演奏者,“但年轻人喜欢这种潮的感觉,就是好事儿”。
其实,国风音乐的风格和表演方式可以无拘无束。以这场“吹破次元”音乐会为例,上海音乐厅迎来了自1930年建厅92年以来,第一个登台的虚拟艺人——冷鸢yousa,她的歌声和胡晨韵的唢呐伴奏,交织成国风作品《大喜》的激烈火花。音乐会上还有跨国合作,胡晨韵连线了《大鱼海棠》音乐制作人吉田潔,他在当地录制了钢琴,而胡晨韵用电吹管吹出了尺八的音色。更不必说国漫音乐中,中西乐器的对话与对撞,比如《暗影刺客》(《刺客伍六七》主题曲),琵琶大段SOLO和摇滚乐队相结合;《心猿归正》(《一人之下》第三季片尾曲),中国戏曲和流行FUNK节奏相结合,请了乐团的琵琶演奏家玩儿放克。
“以前是外国人穿着晚礼服去听交响乐,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年轻人,心怀对传统文化的热爱,穿着中国传统服饰来看我们的音乐会,这就是文化自信的具象体现。”就像朱里钺所说,越来越时髦的中国民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年轻受众,能够引领属于未来的审美潮流。(姜方)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